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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事 处】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2016-03-11 17:31:35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及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成班派出的留学期限为一般为3-6个月,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另行通知。 

二、学校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该项目,对于获批该项目并且未曾受学校资助出国的教师,学校将承担其外语培训费用。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大力宣传,积极组织教师详细了解项目内容(见附件),4月1日-4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外事处办公室(田家炳三层西)。 

  联系电话:2051084郭老师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外事处  

2016年03月11日